2015年1月上旬摘選項目建筑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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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20150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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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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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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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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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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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千平米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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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上10米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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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衛生間應加設機械通風設施。
2 《05系列建筑標準設計圖集》編制所依據的《規范》均已廢止,應選用以現行規范為依據編制的標準圖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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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20150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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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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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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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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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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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千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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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米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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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住宅首層外窗應采取防衛措施,《住設規》(GB50096-2011)第5.8.3條要求。 GB50096-2011第5.8.3條
2 *樓梯間內隔墻采用B1級聚苯顆粒保溫材料,不符合《住建規》(GB50368-2005)第9.5.4條要求,修改。 GB50368-2005第9.5.4條
3 衛生間應設導墻,《通則》(GB50352-2005)第6.12.3條要求。 GB50352-2005第6.12.3條
5 未設信報箱,補充。
6 《05系列建筑標準設計圖集》編制所依據的《規范》均已廢止,應選用以現行規范為依據編制的標準圖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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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20150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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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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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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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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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:1
主樓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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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萬~2萬平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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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米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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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朝向住戶宜采取改善自然通風的措施。 GB50096-2011
2. 建筑消防設計說明中面積應與設計說明統一。
3. 南向凸窗凸出墻外表面不應大于400.凸窗護欄高度應大于900。 GB50096-2011
4.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應使用2013年版。
5. 應按綠色建筑一星標準,核實各項設計指標是否滿足《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(試行)》的各項指標要求。
6. 《05系列建筑標準設計圖集》編制所依據的《規范》均已廢止,應選用以現行規范為依據編制的標準圖集。 建質[2008]216號
7. 設計說明中應明確戶門、外窗、分戶墻、樓板、與電梯緊鄰隔墻的隔聲性能,并明確本設計是否滿足規范要求,設計說明中應補充建筑隔聲設計專項說明。
8. 《住宅設計規范》應執行GB50096-2011。
9. 應注明轎箱尺寸、擔架尺寸及擔架活動軌跡示意,當選用異型擔架時,應明確異型擔架由建設單位定購。
10. 外墻保溫系統及組成材料的性能要求應明確,見《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》JGJ144-2004-表4.06及4.0.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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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20150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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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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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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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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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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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平米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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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米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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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說明七.5,《建筑外門窗氣密、水密、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》應執行GB/T7106—2008;外窗氣密性等級4級,不滿足標準規定。 DBJ03-35-2011中4.2.6條
2. *線防火墻上設乙級防火窗;配件庫設在防火墻上FHM1521為乙級防火門。不滿足規范規定。 GB50016-2006中7.1.5條
3. *一層9線、二層4線防火墻兩側窗洞口距離<2.0,不滿足規范要求;維修車間安全出口為JLM4042卷簾門,不滿足規范要求。 GB50016-2006中7.1.3條GB50016-2006中3.7.5及7.4.12.2條
4. *樓梯間隔墻為復合彩色壓型鋼板,耐火極限不滿足規范要求;平面圖中兩部樓梯間設房間門,不滿足規范要求。 GB50016-2006中3.2.1條及 7.4.2條
5. 說明中圍護墻材料與平面圖中附注不一致。
6. 《05系列建筑標準設計圖集》編制所依據的《規范》均已廢止,應選用以現行規范為依據編制的標準圖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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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20150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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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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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積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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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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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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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平米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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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米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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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05J系列標準圖已廢止,不應作為選用圖集,按現行標準修改。
2. 補充無障礙設計說明及做法。
3. 總平面圖中應標示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;相關技術經濟指標。
4. 防火設計說明不全面,補充安全疏散及其他要求。
5. *二層位于走道盡端房間的疏散門寬度小于1.4米,三層右側大房間室內距門的距離大于15米且只設一個門,《建規》(GB50016-2006)第5.3.8條要求,修改。 GB50016-2006第5.3.8條
6. 底層外窗應采取防范措施,《辦規》(JGJ67-2006)第4.1.6-1條要求。 JGJ67-2006第4.1.6-1條
7. 檔案室應采用甲級防火門,《辦規》(JGJ67-2006)第5.0.5條要求。 JGJ67-2006第5.0.5條
8. 首層大廳應設門斗或其他防寒措施,《辦規》(JGJ67-2006)第4.1.8條要求。 JGJ67-2006第4.1.8條
9. *廚房與其他區域相連通的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,《建規》(GB50016-2006)第7.2.3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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